福建出台2000万专项资金支持首发经济 促进品牌首店首发展新业态
4 月 8 日,中新网福州消息,福建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杭东在福州表明,为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推进商务领域的首发经济,对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予以支持,近期,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制定并出台了《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划拨 2000 万元,用以支持省级品牌首店、首发、首秀、首展,具体包含以下这些支持性措施。
近年来,福建省的首发经济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各种新产品不断涌现,各种新技术不断涌现,各种新业态不断涌现,各种新服务不断涌现。这些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服务有效地契合了当前多元化的消费新趋势,有效地契合了当前个性化的消费新趋势,有效地契合了当前品质化的消费新趋势。
杭东指出,一是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到福建新开设第一家具备一定规模且有代表性的门店;二是已在福建省设有门店的知名品牌,将现有门店的业态进行升级,开设创新型门店,对于符合福建首店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省级资金奖励。

其次,支持福建省内创立且发展的原创潮牌在省内新开设直营门店。同时,支持这些原创潮牌对现有的直营门店进行业态升级,开设创新型门店。对于符合原创潮牌首店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省级资金奖励。
同时,支持国内外品牌、原创品牌以及商业运营商等相关单位在省内开展首发活动和首秀活动。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 50%的省级资金奖励,且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还支持首展在福建落地举办。经商务部审批的展会,若冠名“世界”“全球”“亚洲”“中国”“国家”“全国”“中华”,并且是市场化举办且面积超过三万平方米,首届在福建省落地举办,可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省级资金奖励。
此外,要打造“福品首发”平台。要让本省企业在省内外的商圈以及步行街等消费集聚区,新开设或者对已有的店铺进行重装升级,打造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福品展示中心。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会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省级资金奖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