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舞蹈的艺术交融:互补、启发与共生关系的深度解析
文学与舞蹈,它们是由不同符号系统所构成的艺术世界。它们语言载体的属性存在差异,从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表达方式以及审美特点。虽然两者在语言组织的内在逻辑以及内容表现优势方面有着根本的区别,可是它们都和人类的生存有着紧密的联系,都属于人类深刻的精神活动,这就使得它们在艺术的根脉上紧密地连接在了一起。
较早发生的被视为“艺术之母”的舞蹈,与其后产生的文字语言以及文学,在“艺术之树”上,既各自形成独立的体系,又相互交融、共同生存。并且呈现出以下三种基本关系:
一是存在互补关系。像我国古代早期的艺术,通常是以诗、乐、舞三位一体的形式呈现。在这种形式中,“诗言其志,歌咏其声,舞动其容”,诗、乐、舞一起为文艺作品从多个层面触发情思,并发挥全方位的审美作用。
一是启发关系,主要体现在因舞蹈而诞生的文学作品当中。例如东汉辞赋家傅毅所作的《舞赋》,其中写到:“接着便踏着节拍,敲响鼓乐,舒展心意,自我拓展。让心神漫游在无垠的天地间,展开长远的思索。那舞蹈开始的时候,像是俯身,又像是仰头,像是前来,又像是离去。举止从容,神情惆怅,难以用具体的形象来描绘。等到稍微前进的时候,像是飞翔,又像是行走,像是耸立,又像是倾斜,身姿灵动,契合节拍,手指和眼神一呼应,罗衣随着风飘动,长长的衣袖相互交错……”他通过各种物象进行比喻,生动地描绘出了丰富多彩的舞姿。作品文字的韵律与舞蹈的动律相互呼应,它不仅成为了文学经典,而且在当时还没有影像录制技术的那个时代,成为了舞蹈的另一种保存形式,给后人留下了无尽的遐想。我们当下的中国古典舞各流派,如身韵、敦煌舞、汉唐舞、昆舞等,是依据戏曲、武术动作,结合古代文物以及文学典籍中的记载而进行当代性的重建或再创造的。
三是借鉴关系,这种关系体现为两者相互汲取营养并进行形态转化,实际上在舞蹈对文学的借鉴中更加广泛地存在着。文学诞生晚于舞蹈。文字语言是一种更精确有效的表意系统。它取代了舞蹈原初在情感和信息沟通中的地位。这使文学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深远的发展。文学成为创作和理论上具有普遍性的艺术形式。它为其他艺术门类以及舞蹈创作提供滋养。

舞剧《永不消逝的电波》剧照 资料图片
在文学的海洋中扬起舞蹈的风帆
有很多舞蹈编创,这些编创最初的灵感来源于文学形象。在这些舞蹈编创中,以文学故事改编成的舞剧最为典型。
舞剧是舞蹈艺术的最高形式,它综合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多种艺术因素,是大型舞蹈样式。通常情况下,舞剧具备完整的故事情节、典型的人物形象以及强烈的戏剧冲突。正因如此,舞剧的剧本创作与文学构思的关系十分密切。体裁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学作品,像神话、史诗、寓言、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都成为了舞剧创作取之不尽的源泉。
舞剧以舞蹈作为主要的叙事方式。它起源于意大利,在法国形成。法国芭蕾大师让·乔治·诺维尔提出了一个理念,即哑剧芭蕾必须始终贯穿着情节。由于这个理念,芭蕾从歌剧插舞表演中独立出来。之后,芭蕾逐步发展,成为了一种舞台戏剧形式,其剧情构思遵循戏剧原则。这一变革让当时的芭蕾从一种以几何形式编排以及幕间插舞为娱乐的形式,转变为能够描绘生活、表现情感,并且体现一定主题与思想的艺术形式。在这期间,诺维尔觉得诗和神话传说可以成为芭蕾创作直接取用的美丽题材,只需添加一些色彩以及明暗对比,就能成就一部戏。此后的浪漫芭蕾和古典芭蕾大多依照这种方法来创作。像大家熟知的古典芭蕾舞剧《天鹅湖》,它改编自德国民间童话《天鹅池》;还有《睡美人》,它改编自法国作家贝洛的《林中睡美人》。这些童话情节简单,带有寓言性质,通常是作为展现舞蹈形式美的背景而存在的。文学改编的传统也因此深入到了芭蕾创作史中。
现代时,西方现实主义戏剧传统与现代艺术注重内心表现的理念相碰。舞剧不再仅仅满足于复制单纯的童话世界,而是展现出对揭示复杂人物心理和展现广泛社会现实的关注。情节曲折、主题深邃的文学经典正好提供了绝佳的素材。1965 年,德国斯特加特芭蕾舞团的约翰·克兰科依据普希金的诗体小说进行了改编,创作了芭蕾舞剧《奥涅金》。这部芭蕾舞剧通过三段精巧的双人舞,将主人公内心情思的变化细腻且深入地刻画了出来。1978 年德国汉堡芭蕾舞团的约翰·诺伊梅尔根据小仲马长篇小说改编了芭蕾舞剧《茶花女》。这部芭蕾舞剧承继了特定风格,运用了倒叙、回忆、戏中戏等叙事手法,成功地实现了从文学形象到舞蹈形象的转化,并且它也是一部兼具情节性与抒情性的戏剧芭蕾佳作。此外,文学家莎士比亚的作品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奥赛罗》《仲夏夜之梦》《驯悍记》等。这些作品不断被改编为各种舞剧版本。交响芭蕾、现代芭蕾、当代芭蕾的创作趋于淡化情节,然而,文学世界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以及其所蕴含的人文意涵,仍然是舞剧创新改编的重要来源。文学的融入促使舞剧丰富肢体语言与表现手法。

舞剧《雷雨》剧照 资料图片
我国的舞剧创作起步较晚,相较于外国悠久的舞剧历史而言,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通过借鉴西方经验并结合本土文化传统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其发展过程中,20 世纪 80 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尤其值得关注,当时全国集中出现了舞剧改编文学作品的现象。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觉醒的现代意识以及真实的人情人性在文艺创作中得以体现。这促使创作主体纷纷在文学里去寻找人文性,包括写人,写人的情感,抒发个体对生命的思考与感悟。1981 年在北京,《红楼梦》首次以舞蹈的形式被搬上舞台,舞剧进行了既忠于原著精神又适合舞蹈表现的改编。同年,中央芭蕾舞团编创了芭蕾舞剧《祝福》,它以芭蕾语汇为基础,并且吸收了民族民间舞蹈,从而塑造出了“祥林嫂”的人物形象。1982 年,原南京军区前线歌舞团创作了中型舞剧《繁漪》。1987 年,四川省歌舞剧团依据曹禺戏剧创演了《鸣凤之死》《原野》《日之思》。1988 年,黑龙江大庆歌舞团的舞剧《红高粱》。它通过跳跃的意象组接,传达出了强烈的生命情感。
在当时的上海,它被誉为“中国舞蹈半壁江山”。上海在历史的契机下焕发出蓬勃生机,在文学的海洋中扬起舞蹈的风帆,丰富了舞剧创作的文学版图。例如,1981 年,上海歌剧院舞剧团把长篇小说《封神演义》改编成了舞剧《凤鸣岐山》。这一年还是鲁迅先生诞辰百年,上海芭蕾舞团推出了《魂》《伤逝》《阿Q》来表示纪念。主创人员在《编创手记》中写道:我们终于听到了祥林嫂临死前发出三个惊心动魄问题时的呐喊;体会到了涓生在回忆往事时悲愤地想再一次拥抱子君时的悔恨;看清了阿Q在浑浊生活中要争得做一个人的权利时的欲望,这些都是这些人物内在的“火”……我们不正是要拼命抓住这一团团“火”,才能设计出人体的无数动作和姿态即舞蹈来吗?论编创者中对文学情有独钟且产生重要影响的,当属从上海歌舞团走出的编导舒巧。她依据白先勇、李碧华、钟晓阳、三毛等作家的作品,创作了《玉卿嫂》《胭脂扣》《停车暂借问》《三毛》等舞剧。她觉得舞剧创作应该面向人,面向当下的人。舒巧的舞剧文学意识和文学品格很强。它不满足于用肤浅的方式来表现简单的故事,也不满足于仅仅有装饰性的舞蹈。而是在文学那深邃的意涵之中,去开掘舞剧题材的广度以及表现的深度。
将文学改编成舞蹈、舞剧的着力点
文学和舞蹈同为艺术形态,它们的作品都是由特定媒介形成的符号系统所构成的审美世界。因为符号本体属性存在差异,所以在审美构建中,符号的组织结构以及功能表达特征也各不相同。因此,在系统转换过程中需要进行创造,以满足各自的艺术规律。由文学改编为舞蹈、舞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语言存在转换的情况。文字语言的能指和所指关系较为明确,主要通过逻辑思维来进行组织。而舞蹈肢体语言主要是直觉性的动作语言,具有模糊、多义、虚拟的特性,并且比生活动态更加凝练,通常在动态时空结构中产生动作的意义,构成象外之象。它的说明性有限,但表情性较强,这与诗有相似之处,在改编时应当着重发挥出其诗意的一面。
关于情节的重构方面。单纯去讲故事,尤其是那些情节过于复杂的故事,这并不是舞蹈所擅长的,而在抒情以及造境方面,舞蹈则更有可以发挥的余地。舞蹈是在舞台时空当中呈现的动作叙事,它在叙事特点上与文学在时间中依次展开的方式是有区别的。因此,应该对文学作品中的情节结构以及人物关系进行相应的调整,去寻找那种适合舞蹈语言特点和舞台呈现方式的改编思路。
文学与舞蹈都涉及艺术形象的塑造。在形象塑造方面,二者存在差异。舞蹈形象侧重于带给人们视听的感受,而文学形象则依赖于读者的想象力和理解力。舞蹈的优势在于直观与形象,身心合一的肢体动作能够带来视觉感知的信息,有时这种信息比文字语言更具冲击性和表现力,这体现了肢体语言的魅力。舞蹈中典型形象的塑造是很重要的。在改编时,要先准确把握文学形象,然后在此基础上发挥想象,优选动机,并且精心编排。

江苏大剧院版舞剧《红楼梦》剧照 资料图片
关于视角的选择。创作的本质是主体情思的表达,其中包含着创作者的艺术观,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视角的选择与创作者的内在表达是相契合的。舞剧的文学改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忠于原著,能够较多地体现原著内容和原著精神;另一种是创造性的改编,更注重改编者的主体视角和独特发现,且自由度更高。《红楼梦》的舞剧改编视角多样,有的选取局部侧面进行开掘,有的纵观全景并高度浓缩,还有的借题发挥以重在自我表达,同时映射当代生活并阐发新的文本意义。艺术的独创性需在文学改编中融入舞蹈编创的主体视角,当下很多现代舞都采用这种创作方式。
综合运用各种舞台手段发挥舞蹈叙事特点
如果说以上是对文学改编中舞蹈性的关注,那么反过来,就需要强调舞蹈、舞剧创作对文学性表达的重视。
当下舞蹈、舞剧创作时,一方面舞蹈动作高度程式化,另一方面对舞蹈性存在片面理解,于是出现了过度强调舞蹈形式风格与抒情特点却忽视文学内涵的现象。比如,有些由文学改编的舞剧,常常在简化版的故事框架里,填充风格化的动作,从而导致思想内容“幼稚”且“肤浅”的弊病。舞蹈本来就以抒情方面表现出色。闻一多先生曾说:“舞蹈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热烈、最尖锐、最单纯且最充足的一种表现。”舞蹈界把舞蹈的本质特征概括为“擅长抒情,在叙事方面比较笨拙”。从文学与舞蹈的基本差异去看,这个结论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在情节方面应该给舞蹈创作减轻负担,要避免用动作去图解故事的那种思维。简化情节和简化内涵是不同的。舞蹈创作的文学性表达,在所有情节的舞蹈创作以及非情节的舞蹈创作中都应当广泛存在。
追溯艺术的本源,艺术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文学不只是讲述故事,舞蹈不只是愉悦身心,它还通过艺术审美化的途径保存生命的情感,围绕人的存在,表达对人性、命运、社会、生活的思考与感悟,同时通过艺术理想化的方式点燃人们心中的光明,提供精神价值与终极关怀,让人们获得不断前行的生命力量。从这个意义来说,舞蹈创作借鉴文学作品时,不能仅仅停留在复述故事上。舞蹈的抒情,并非是表现一般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必须在艺术的本源里找到两者的相通之处,也就是要找到渗透在其中的丰富人文内涵以及深刻的思想情感。
《光明日报》(2025年04月16日 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