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组漠视演员权益引关注,儿童拍戏安全健康谁来保障?
那种剧组,是缺乏基本人文关怀的,是漠视演员权益的,是漠视员工权益的,这样的剧组,是拍不出什么真正的好作品来的。
有消息通过羊城晚报进行了报道,就在最近这段时间,有短剧演员发出了吐槽,是关于某剧组在夜里拍摄雨戏的情况,剧组一直让孩子去淋洒水车制造出来的那种瓢泼大雨。原本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把孩子换成假孩子,然而剧组因为想要节约时间所以就没有进行更换。那场戏里婴儿所获得的片酬仅仅只有800元,部分家长由于存在经济方面的压力从而接受了此类拍摄。

很明显,这件事情的关键要点并非是片酬方面的问题。像这样去淋雨,先不说婴儿,就算是成年人,只怕也是极易生病的。目前这件事情还没有看到剧组方给出回应,要是短剧演员所说的情况是真实的,那么这就并非是传统概念里的“童工”问题了,而是剧组是为了制造噱头,家长是为了获取利益,全然不顾及孩子的正当权益。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讲,未成年人的爸妈不但得给未成年人给予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并且在察觉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遭受侵害、疑似遭受侵害或者别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理应及时知晓状况并采取保护举措。
依据大河报所进行的报道,这起事件并不是单独的事例。去年7月的时候,短剧童星西西在拍摄第一场戏之际,遭遇到了淋雨的戏份,剧组没有提供热水以及保暖措施,进而引发了对于儿童演员权益的大范围讨论。
各式各样的迹象显示出来,存在一些短剧已然跨越了底线,已然到了必须要进行纠正偏差的状况。这并非是在讲,短剧之中不能够出现婴儿或者儿童,而是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来保障儿童演员的权益,要将安全以及健康放置在首要位置。
1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了《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这里面明确提出要求,要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还要保障其心理健康情况,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可以安排儿童演员进行超负荷拍摄,也不可以让儿童去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戏份,还有惊悚戏份,以及情感纠葛等戏份。
使婴儿遭受淋雨,已然涉嫌违背相关规定。这决然不是那种“剧组不存在意见,家长不存在意见,网友存在意见”的道德方面议题,而是关乎儿童身心健康的公共性议题。
近些年,短剧行业迎来了爆发阶段,一些投资方以及剧组,为了提升拍摄效率,尽可能去压缩成本,常常会让演员进行连轴拍摄,从而忽略了演员的休息权利,短剧行业不应该成为劳动法无法生效的区域,唯有通过规范发展,短剧才能够拥有未来。
剧组,若其缺乏基本人文关怀,并且漠视演员权益,同时还漠视员工权益,那么这样的剧组是拍不出真正的好作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