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18万律师费服务未开始却不能退,留学儿子疑陷恋爱陷阱
在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会谈室当中,当事人姚阿姨(化名)怎么也想不明白,刚付出去18万律师费,服务都还没开始,为何就不能退了,“这也太黑了!”。
因惧怕在海外求学的儿子碰到“恋爱杀猪盘”,姚阿姨于网上找寻律所求索协助且支付十八万律师费,然而,缴完费次日便晓得儿子已购票返沪……
隔天,姚阿姨迅速找到律所,提出退费的要求,然而,对方却以合同中已经约定不予退还为由,甚至声称要“另行支付30%违约金”,进行推诿,一直到现在 。
近日,姚阿姨投诉后,上海法治报记者接到了,跟随然后上门予以暗访。面对该律所工作人员,记者对此份“权责不对等”合同内容是否合规提出质疑:“这是上级所的份部门报备审查过的,律协都审批过的合同。”工作人员还言之凿凿。
记者展开调查,姚阿姨究竞经历了什么,在所谓规则背后,又透着哪些猫腻 ?
留学儿子“为爱退学”
疑入“恋爱陷阱”
这场纠纷投诉的源头,始于姚阿姨在海外留学的儿子。
在和记者说起这场因“恋情”致使的“母子反目”时,让姚阿姨一度哽咽落泪的是,我实实在在地不清楚,他究竟是出于何种缘由,居然会为了一个女孩,连学业都舍弃不顾了,家也都不要了 。
在2025年11月的时候,姚阿姨意外性地发现,那个身处海外留学之境的儿子,刷的是自己的信用卡,给从事医美行业的女友转了一笔钱款。“他给我的解释是这样的,女孩家里突然间欠下了几十万的债务,这笔钱是用来给女孩交房租的。”姚阿姨告知记者,儿子的女友是在网上认识的所谓“白富美”,大学都还没读完就去工作了。
当时,我就觉着不太对劲了,好好的“白富美”,怎么会突然负债呢,这难道有可能吗?姚阿姨随即,连忙把信用卡紧急进行了限额调整。可是,这一行为呀,却让早已深陷这件事里的儿子,一下子暴跳如雷,甚至赌气说“要退学回国去帮忙打工还债”,还把姚阿姨给拉黑了。

姚阿姨讲述事发经过
网上找律师
支付18万律师费欲“促分手”
心急如焚的姚阿姨着手寻觅各式各样的方法了。“自己甫一开始去了派出所,然而鉴于没办法立案,因而自己掉转方向在网络上着手搜寻律所。”姚阿姨向记者讲道 。
申沪律师事务所,是在上海那地界的在进行关键词搜索这个行为的进程当中蹦出来的。于百度首页之上,它的排名是相当靠前的,广告所写的内容是“口碑第一”以及“为老百姓打官司”,我随后就点进去进行咨询了。姚阿姨回忆着的时候讲,在线上客服所给出的建议之下,她前往了律所坐落于南京西路的实际办公之地。

姚阿姨找到了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
第一次进行咨询过后,律所的工作人员表明能够协助开展立案工作,费用大概是4万元。“他们(律所接待人员)跟我说能够帮忙去查询对方女孩的信息,费用大概在六七千元。”还没等姚阿姨做出决定,在2025年11月12日,姚阿姨就意外地得知,儿子已经单方面提交了退学申请。
急得不得了的姚阿姨又一次和申沪律所取得了联系,这一回,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给出了关于专项服务的主意,还找来了负责专项的那位“姓王的律师”,“他给我讲了好些个事例,讲以前有个妈妈吝惜钱财,结果儿子后来被贩卖到缅北,如今躺在医院里,懊悔都来不及了”,姚阿姨心里感到后怕,“他打小本就特别单纯,大学期间遭遇过电信诈骗,你说骗走些钱也罢了,要是真被人骗到缅北去,可叫我们这对夫妻如何是好?”。
那个被称作“王姓律师”的人所提出的报价为20万元,最终达到优惠情况后是18万元。他跟另外的人讲能够马上派遣律师前往国外,并且去联系校方以及当地警方,从而协助保住儿子的学籍,以便能继续完成学业,同时他还表示有办法促使双方分手。
姚阿姨在来不及进行更多思考的状况下,于当天就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并且还支付了18万元的律师费。

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服务未履行
律师费却难退
然而,姚阿姨未曾预料到的是,在签订合同后的次日,儿子自行购买机票回到上海。随后,姚阿姨称儿子回来便无需服务了,隔天就前往律所说明状况,请求终止服务并退还费用。可是,让姚阿姨意想不到的是,律所认定姚阿姨违约,宣称费用不会退还。
姚阿姨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前前后后去了不少于10次,却始终没有个说法,服务都还没开始,费用怎么就不能退了,这样的合同条款到底合不合规呢?
近日,为能一探究竟,记者以“侄女”身份陪着姚阿姨再度前往申沪律所。表明来意之后,记者跟姚阿姨被领至会谈室的小隔间内,等待客诉部门负责人前来接待。大概一刻钟过后,一名姓费的负责人以及一名工作人员走进来了。
该费姓负责人,向前来的记者表明身份后,对姚阿姨直接说道,“今天怎么想的?怎么弄啊?”还表示,上次所提出的退费数字,是没办法得到满足的。记者想要先确认其身份,该费姓负责人称,涉及退费问题,是由其所在的客诉部门负责的,“不管谁来处理,大家都是代表申沪律师事务所。”。
服务内容和范围不明确
合同合规性存疑
记者留意到,于姚阿姨跟律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里,并未清晰明确服务内容以及范围,当中有一条更进一步注明,“甲方与对方自行和解、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等情形,律师费用不会予以退还,并且还需要另外支付30%违约金” 。
为何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对乙方服务内容以及范围完全没有提及,反而却针对甲方作出各种限制,规定了不予退费的情形,甚至还要额外去支付30%违约金?对于记者所质疑的这一合同合规性问题,该费姓负责人作出答复,告知是:“合同都是经过上级部门报备审查的,律协、司法局也都已审批通过。”其还补充说道,“这个合同并非只是针对你一个人,如果不合规,那么这么多合同又是如何签出去的呢?”。
随后,那位负责人借着要处理电话的名义,暂时性地离开了。等返回之后,记者又进一步去询问那18万服务费用的明细情况,以及比例的构成情况。其一开始含糊地表示“网上都是能够查到的”,紧接着又补充说“谈案的时候不相信没有讲过”。当记者紧接着立刻追问“谈案的是律师吗”,那位负责人顺口回应道“当然是律师”。而当听到姚阿姨确认谈案的王姓律师的真实姓名时,那位负责人又补充了一句话:“谈案的不止他一个人吧?”在得到姚阿姨确认“专项服务谈案就是王姓律师”后,那位负责人便不多说了。
最后,那位负责人表明,他所拥有的最大权限是能够退回百分之五十。由于没办法达成一致,所以在当天进行的协商最终以不欢而散告终。
最新进展
认为存在欺诈,已诉至法院
昨天,记者最新得到消息,当下,姚阿姨已向位于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注册地的宝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定确认双方于2025年11月12日签订的那份《委托代理合同》没有效力,请求判定被告律所返还给她律师费18万元,宝山法院已经进行立案 。
与此同时,姚阿姨还向宝山区司法局投诉反映该退费问题。
原告姚阿姨冷静下来之后,发觉系争合同所说的服务事项,虽说约定的是专项法律顾问,然而实际上并不是法律服务,而是劝她儿子分手,依据《律师法》第27条,律师事务所是不可以从事法律服务之外的经营活动的。再者,专项法律顾问具体的服务内容、流程、要求等等完全都没有提及,收费标准还大大超出了收费标准。姚阿姨代理律师告知了记者 。
该代理律师觉得,该委托代理合同的签订存有《民法典》第147、148、151条所讲的那种情况,致使原告姚阿姨产生了重大误解,存在欺诈行为,利用了她对儿子的关爱以及急切的心情,在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状况下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合同 。“系争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就算有效也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如今原告请求予以撤销,退还全部律师费。”。
记者知晓,近些年来,如同姚阿姨这般于网上寻觅律师然而却碰到“陷阱”的并非是个别事例。在此背后还隐匿着哪些杂乱状况?给法律服务行业造成怎样的效应?又应当怎样进行整治?上海法治报会持续加以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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