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旁观者王莹被判侵权:未核实消息就随意发表评论,应承担更高注意义务
在涉王莹的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王莹作为新浪微博用户,亦为江歌案的旁观者,微博账号具有大量粉丝,多条涉江歌案博文通过网络广泛传播。基于其影响力,在发表相关言论时,更容易受到网友关注、甚至引导舆论走向,故其应承担比普通网民更高的注意义务。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王莹在江歌案尚无最终结果时,在未核实网络消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在2019年1月至3月期间发布大量博文,称原告“当小三”“放高利贷”“陪睡”等,以及存在利用江歌案以及造假方式骗取欠款以牟利、挥霍敛财等情形,其并未尽到与其身份性质及影响范围相适应的高于一般公众的注意义务,而是随意发表毫无事实根据的评论,且该评论足以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已经构成对原告的诽谤。

目前上述三份判决均还未生效。江秋莲向澎湃新闻表示,待判决生效、赔偿款到位后,她会都捐给社会。此前,她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现更名为刘暖曦)获赔的69.6万元赔偿款,已经全部捐给青岛市即墨区曙光公益志愿者协会成立了“江歌专项助学基金”。
接下来,江秋莲还有不少官司要打。她向澎湃新闻介绍,目前她提起刑事自诉并立案在审理的案件有4个,民事转刑事的案件有一个,刑事自诉提交在审核还没有立案的案件有5个,民事已立案在审理的案件有4个,在调查身份信息中的案件有100多个。
2023年8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江歌妈妈)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林某一审被认定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对于其他网暴者,她向澎湃新闻表示,这些年她已经警告网暴者很多次了,后续将会对其他网暴者维权,“再也不想对他们说什么了,我只采取法律行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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