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9岁精神疾病患者看守所死亡 司法鉴定看守所需担次责 高院组织开庭调解
四川成都都江堰的 19 岁精神疾病患者易思忛。他在看守所监管期间发病了。之后被送医抢救。但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家属认为在其羁押期间,他的健康状况出现了恶化。家属觉得看守所对此负有责任。
4 月 2 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易思忛的亲属那里得知,司法鉴定机构已经明确认定,看守所在易思忛的死亡事件中存在监管方面的责任,并且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4月9日,四川省高院就此案国家赔偿事宜组织双方开庭调解。

代理律师周兆成和易思忛家属
看守所担次责
司法鉴定认为,看守所过错与疑犯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易思忛的大姨名叫山浩,她告诉记者,亲属已经拿到了四川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书。
此前的司法鉴定意见结论表明,在孩子被羁押期间,看守所医疗机构存在一些问题。其对孩子的疾病诊断不及时,治疗及救治不够得当,诊疗行为不符合临床规范,违反了相关法规及规章。这些过错与孩子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认定为次要责任。山浩介绍说,他们希望看守所医疗机构能按次要责任来进行赔偿。
四川省高院赔偿委通知书上写明,法院赔偿委对家属与成都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的国家赔偿一案进行了审理。经过研究后决定,在 4 月 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省高院那里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精神三级残疾
19岁小伙涉嫌偷手机被刑拘,4个月后看守所内病亡
山浩介绍,易思忛一家 5 口,包括姥姥、姥爷及父母,是成都市都江堰市人。2001 年 9 月,易思忛出生。之后,他被诊断出患有发育迟缓、情绪障碍、智力缺陷等病症。2018 年,成都安定医院诊断其为精神残疾。2020 年 6 月,都江堰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表明,易思忛属于精神三级残疾。

残疾证显示易思忛是三级精神残疾
山浩提供了易思忛母亲的残疾证。“我妹妹属于精神二级残疾,我妹夫是轻微弱智情况,夫妻俩都为智力残疾。”
2020 年 7 月 2 日下午,未满 19 周岁的易思忛出门玩耍后就再也没有回家。他的家人认为孩子或许走丢了。到了 7 月 3 日晚上,他们接到了都江堰市蒲阳路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民警告知他们孩子因为偷手机而被抓获。
7 月 4 日,都江堰市公安局给出的《拘留通知书》表明,易思忛因涉嫌盗窃罪而被刑事拘留。
家人得知孩子病重是因为疫情原因,直到 2020 年 11 月 4 日才知晓。山浩称,孩子的姥爷被带到成都市看守所后,被告知孩子在当日 11 时左右已经病亡。
11 月 6 日,山浩与家人在殡仪馆见到了孩子的遗体。山浩告诉记者,孩子瘦得皮包骨头,看守所的监控不允许拷贝且不能拍照。在查看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10 月 30 日的监控时,她看到孩子瘦骨嶙峋且一脸疲惫。从 10 月 24 日起,孩子出现呕吐和腹痛症状,多次不停地去厕所。

图为易思忛的家属
家属认为看守所应担责
“我在监控里能看见,他们查监控看不见吗?”
成都警方在 2021 年 10 月进行了通报。通报称,看守所的监控显示,易思忛曾主动向监友分食。并且,易思忛未报告严重疾病。对此,家属并不认可。
孩子在最后一个星期的时候,已经变得极度虚弱。我通过监控能够看到这一情况,难道看守所查看监控却看不见吗?山浩做出了这样的表示。他们说孩子没有报告有严重疾病,因为孩子本身就是残疾人,所以他可能不知道自己患病了,一直以来都很胆小,不敢见人,即便他再难受、再疼痛,也不知道该说出来。
山浩称,从案发到现在,家属依然不了解孩子偷手机的原因。“民警只是对我母亲讲,外孙偷了一部手机,我们可以给对方进行赔偿。后来我们在法院卷宗中看到,孩子一直都没有承认自己偷过手机,并且他也没有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山浩称,孩子已离世超过 4 年。2021 年 7 月,警方将遗体送至成都市东郊一家殡仪馆进行解剖并做尸检,遗体至今仍在殡仪馆。
4 月 9 日中午,山浩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示,“在今天上午,于四川省高院的组织之下,孩子的家属在陈述事实时情绪过于激动,法庭因此宣布休庭,下午将会继续进行调解。”
申请国家赔偿
“看守所认为他们没有责任,说孩子因病正常死亡”
山浩回忆,其亲属拿到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之后,多次前往成都市看守所。他们指出鉴定认为看守所有责任,然而看守所却反驳称自己没有责任,还说孩子是因病正常死亡的。山浩表示这是看守所请的鉴定机构作出的结论,看守所也承认这个鉴定,但就是不承认有责任。之后,他们又多次找成都市公安局和四川省公安厅。
山浩向记者讲述,在 4 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先后从看守所、市公安局一直找到省厅进行反映,然而始终没有得到结果。2023 年 5 月 18 日,他们向四川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2023 年 10 月 15 日,法院开庭,律师进行质证,法庭提出要进行调解。
看守所未回应
监管的疑犯死亡是否担责,副所长称“不好答复”
4 月 3 日,记者联系了成都市看守所的一位副所长。这位副所长表示:相关规定要求,媒体进行采访需通过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如果想要了解这个事情,就应当先联系他们。
记者向对方询问易思忛在死亡看守所的情况下,看守所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方回应说“不好答复”,接着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联系了成都市看守所医疗大队队长,询问其是否通过看守所监控察觉到易思忛有患病症状,以及是否及时将其送医或者通知其家人。对方没有直接回答这些问题,只是称易思忛是因病正常死亡,除此之外不愿多谈,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成都警方回应
看守所监管符合规定程序,嫌疑人系因病猝死
成都市公安局在 2022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一份刑事赔偿决定书。经审理查明,2020 年 7 月 3 日,犯罪嫌疑人易思忛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他被羁押在都江堰市看守所。7 月 29 日,他转至成都市看守所羁押。2020 年 8 月 7 日,经都江堰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0 年 11 月 4 日凌晨 3 时左右,易思忛生病并报医,随后医生进行了诊断并给予药物治疗。7 时左右,易思忛晕倒,报医后自述有腹痛症状,医生叮嘱要密切观察。9 时左右,医生在巡监时察觉到他出现了表情淡漠、意识不清以及小便失禁等情况,于是办理了所外就医手续,由看守所将其送往抢救,10 时 48 分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2022 年 3 月,经过司法鉴定。易思忛患上了脑肿瘤,还患有癫痫以及门脉性肝硬化。这些病症符合肝功能衰竭和肝性脑病的情况,最终导致他猝死。

图为司法鉴定通知书
对此,山浩告知记者,孩子之前未曾被检查出患有这些疾病,他未曾发作过癫痫,平日里也没有任何异常状况,只是智力较为低下。
2022 年 8 月,经司法鉴定得知,易思忛的尸体内脏及外表未出现机械性暴力造成的新鲜损伤,尸体口鼻周围及颈部也未见到捂堵扼压的痕迹。对尸体血液、尿液及胃内容物进行毒物化验,除检测出抗癫痫药之外,未检测出其他有害成分。因此,可以排除因机械性损伤、窒息以及化学毒物急性中毒而导致的死亡。
成都市公安局认为,在看守所对易思忛进行监管的期间,整个过程是符合《刑诉法》以及《看守所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并且,没有发现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从而导致易思忛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的事实。
他的生病报告出来后,看守民警都及时通知了医生到场进行诊治,不存在拖延或者拒绝通知医生治疗等情况。易思忛的死亡是因病突然死亡,申请人所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情形。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家属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赔偿。
代理律师观点
相信高院能公正审理,合理确定赔偿责任
易思忛的亲属委托了代理律师周兆成。周兆成证实,易思忛的亲属已经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国家赔偿诉讼,并且庭审已经结束。同时,法院也在积极地组织易思忛的亲属与成都市公安局以及四川省公安厅进行调解。
周兆成介绍,4 月 9 日上午 9 时半,四川省高院开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案发至今已接近 5 年,一直未能得到解决。易思忛的亲属突然情绪变得无法控制,于是法院不得不宣布休庭。下午的调解从 14 时半开始,一直持续到 17 时。
目前主要卡在赔偿金额方面。其一,悲剧已然发生,易思忛家属存在实际物质损失,其中包含未来的丧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其二,易思忛家属遭受的精神创伤不可忽视,失去亲人所带来的痛苦难以用金钱来准确衡量,然而法律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弥补,这就需要考虑家属的精神痛苦程度以及家庭情况等。
周兆成指出,在国家赔偿这一范畴中,倘若赔偿义务机关被判定为次要责任,那么次要责任所承担的比例通常处在 20%至 40%这个范围之内。“就本案而言,鉴于看守所存在明显过错,我们觉得其应当承担近乎 40%的赔偿责任。”
周兆成称,在公民处于被羁押状态时,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障被羁押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的责任。死者易思忛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在此期间因肝功能衰竭以及肝性脑病而突然死亡。看守所对于易思忛疾病的诊断存在不及时的情况,治疗及救治也不够得当,其诊疗行为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看守所的这种过错与易思忛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经判定,看守所的过错建议为次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并导致损害发生。在此情况下,看守所的主管机关需承担赔偿义务。而成都市公安局作为成都市看守所的主管机关,所以它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不作为的情形,并且这种不作为与公民在羁押期间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受害人就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起案件存在多方面的过错。其中,看守所存在医疗错误以及延误治疗的情况。这些错误和延误导致了易思忛的死亡,给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伤痛。我始终相信,四川省高院一定能够秉持公正进行审理,合理地确定赔偿责任,以此来抚慰死者家属的伤痛,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同时,我也希望能够为死者家属争取到他们应有的权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荣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