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


这需要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深思辨来锤炼履职能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它能够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以及做到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新时代,人大干部务必深刻领会党的领导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理论内涵,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深深融入自身血脉之中,始终做到与党中央在思想上保持一致、在目标上同向而行、在行动上同步进行。这体现为坚决贯彻党的政策和路线,也需转化为对制度优越性的深刻认同。从“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进行分工合作”到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创新,人大制度一直是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与人民意愿高度统一的制度典范。
人大制度具有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体现在能将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新时代,人大干部需要拥有守正创新的政治智慧。他们既要坚守“党委领导—人大行权—政府执行”这样的权力运行框架,又要在立法的前瞻引领方面、监督方式的创新领域、代表履职的载体以及民生实事票决等诸多领域积极地去探索新的路径。“变则通,通则久。”在坚持根本制度的基础上,要激活创新动能,这样才能够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治理闭环。
立法权的科学行使对于法治建设极为重要。新时代的人大干部应当树立起立良法促善治的立法观念。他们既要秉持“小切口、立得住”这样的务实原则,又要遵循“致广大而尽精微”的精神。这种思维要求在立法全过程中贯穿“两法三性”,即立法法程序以及实体法的内容,同时要具备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机制来实现“开门立法”,并且要努力让每部法规都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
监督权的实质在于,它是在法治的框架之内,对公共权力进行的一种制度性约束。新时代的人大干部需要构建起“法律巡视+”这样一种监督体系的思维模式。要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监督等属于法定的手段,与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等现代的方法相互结合起来。这样就能形成一条“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问效—结果公开”的监督链条。“奉法者强则国强。”坚持“真监督、真支持”的辩证统一,就能够实现“督在关键处、促在实效上”的治理目标。
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形式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新时代人大干部需强化一种统一思维,即“谋势”与“谋事”的统一:其一,要精准地对接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碳达峰、乡村振兴、文化强国等战略转变为法定决议;其二,要建立起“调研论证—风险评估—民意征询—效果评价”这样的科学决策机制。这需要有“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样的战略眼光,同时也需要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程序理性,以此来确保重大决定能够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定盘星。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任免权,这是人民当家作主以及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一种重要形式。新时代的人大干部需要把握“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之间的辩证关系。他们要坚持将党委推荐干部所应具备的政治标准和组织意图,与人大依法任免所应遵循的程序规范进行深度融合。这样做能够确保干部队伍既保持政治基因的纯度,又具备法治肌理的韧性。牢固树立拟任干部的公仆意识。
代表工作是人大制度富有活力的源泉。新时代的人大干部需要持续提升服务代表的意识,并且提高服务代表的水平。以民本情怀作为引领,在不断深化民主实践的过程中提升履职的效能。可以研究并构建“双联系”机制的升级版。利用“代表之家”“民生实事票决”“民主协商平台”等这些载体,把原本的“坐等建议”改变为“主动问需”。借助数字技术来打造“云端履职”平台,以此达到民意收集没有时间差,建议办理完全透明的效果。
进一步来看,新时代的人大干部,一方面要有古人所具备的“衙斋卧听萧萧竹”那样的为民情怀;另一方面,应当掌握“解剖麻雀”“蹲点调研”这样的务实方法,从而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民生获得感。可以建立一种民生响应机制,包括“问题发现—政策转化—效果反馈”这一流程。在监督议题的选择方面,要聚焦于“急难愁盼”;在立法项目中,要突出“民生温度”;在决定事项里,要体现“普惠公平”;在代表工作中,要夯实“民意根基”。
廉洁自律不只是纪律方面的要求,同时也是人格修养的体现。手中掌握着立法、监督等公权力,就一定要坚守“立法者必先守法”这一伦理准则。应当着力去构建“三不腐”的制度体系,利用负面清单来明确履职的红线,依靠警示教育来筑牢思想上的防线,借助家庭助廉的方式来培育清廉的家风。要践行“修齐治平”这一传统文化智慧,以“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这种境界来对待名利,以“一片冰心在玉壶”那样的纯粹去服务人民,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要防止夹带私货,要拒绝个人、部门利益进入到工作中。
“治理国家、安顿民众,需端正其制度。”新时代的人大干部承担着发展全流程的人民民主以及推动国家治理迈向现代化的这一历史使命。以政治属性来铸魂,用法治逻辑去立规,凭借系统思维来谋势,依据人民价值来定向,靠着廉洁伦理来固本,这样就能推进党的领导与依法行权相统一,能让程序正义与治理效能相统一,可使守正传承与创新突破相统一,能够让民主形式与民生实质相统一,也能让权力行使与道德自律相统一。这既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在人大工作里的具体运用,也是对“中国之治”制度密码的深刻阐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