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坎坷的蒋先生为防继母争产,立遗嘱指定儿子继承房产
近日,有一位30岁化姓蒋先生,来到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项目,去订立遗嘱,他把婚前房产指定让儿子继承,还指定母亲作为遗产管理人。

蒋先生原生家庭坎坷,7岁时父母离异,他随母亲在外婆家长大,父亲再婚后未履行抚养义务,父子关系疏远。大学毕业后不久,父亲突发中风卧床,继母主导下,父亲起诉蒋先生索要赡养费,法院判决蒋先生每月支付500元且他按时履约,此事却让脆弱的父子关系彻底破裂,成为他难以磨灭的心结,他耗费多年才走出原生家庭阴影。
之后,蒋先生碰到了现任妻子,二人婚后育有一个儿子,生活过得平稳安定。这套当作婚房的小房子,是婚前母亲跟外婆出钱购置的婚前财产,它承载着家人给予蒋先生的关爱。外婆一直对蒋先生的父亲以及继母作为未来存在财产方面隐患而担忧,今年1月,外婆前往参加了中华遗嘱库讲座,之后深入知晓了法定继承方面相关学问,马上就建议蒋先生提早去做好遗产规划,以此来规避潜在的纠纷。
出于守护当下家庭安稳的目的,蒋先生选取采纳外婆给出的建议,去往中华遗嘱库立下遗嘱,清晰明确房产由儿子进行继承,与此同时设定母亲作为遗产管理人,从法律方面去锁定财产归属,以此杜绝继母今后争夺财产的可能性。
记者从广州荔湾分库项目志愿者蒋懿杰处获悉,近些年来,年轻人立下遗嘱的数量显著呈现出了上升情形,年龄层次也变得越发低,30岁左右这个群体所占比例是逐年在提高的,这和大家财产规划意识获得提升以及家庭结构走向多元化二者是直接存在关联的。
鉴于实务情形,离异家庭背景的确属于诱因里面的一个。离异家庭遗产继承产生纠纷的核心方面的风险,乃是血缘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相互交融在一起,致使继承权变得愈发复杂起来。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父母、配偶、子女算作第一顺位继承人,当中父母涵盖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倘若不存在遗嘱的状况下,继亲都存在参与遗产分配的可能性。
蒋懿杰作出提醒,不管是年轻人抑或是老年人,都得提前进行规划,不要去依赖法定继承,建议优先挑选专业机构,订立具备合法有效性质的遗嘱。此外,要依据家庭情况合理设置遗产管理人,优先选择值得信任、有着处事能力的家人或者专业机构,以此化解后续出现的继承矛盾。在遗嘱订立之后,同样要定期依据家庭以及财产的变化予以更新,确保能够贴合自身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