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纪委监委深化乡镇案件审理工作,探索协作审理机制提升案件质量
这个被审查人的表述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太恰当,所引用的条款也不够全面,需要进行完善。近日,泗县纪委监委第四协作区审理组向某镇纪委反馈了案件审理的情况,并督促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泗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乡镇案件审理工作。他们积极探索协作审理机制,在各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分别设置审理组,让这些审理组负责审理所辖的乡镇案件。同时,安排一名审理室人员与一个协作区进行联系和指导,从而形成了协同配合的格局。这种方式有效地解决了乡镇纪委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流程不规范、质量不高等难题。
以前的问题都会在移送审理后才被发现。一方面,审理室的工作量特别大。另一方面,因为时间间隔久了,补充和完善相关材料不太方便,这对整体案件质量的提升不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开始探索实行“一案四查”。泗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的负责同志表示,乡镇案件由所属协作区审理组进行初查。初查之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查,接着四个协作区交叉互查。最后将案件报送审理室集中评查。要紧盯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手续、管理文书、条规运用、定性量纪等各个环节,逐个环节进行全面的“体检”。同时要严格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努力提高乡镇案件的审理质效。

案件评查结束后,要制作问题清单,并且建立问题台账,同时要及时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今年以来,发现存在诸如取证不规范、适用法规不精准、定性不准确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全部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反馈。针对整改效果不佳的办案单位,下发了 3 期督办单,督促其进行对照检视并及时整改。
为确保协作区审理工作能有实效,分批安排协作区审理组人员前往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进行“带案跟学”以及“以审代训”。让他们参与到案件审理、文书起草、审理报告撰写、案件质量评查等这些“实战”训练当中。这样就能实现业务指导与办案实践相互结合,推动案件审理和案件查办形成合力。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会。审理室同志结合案例进行现场指导。对案件审理中常见的疑点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对案件审理中常见的难点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厘清案件审理中的风险点。厘清案件审理中的易漏点。为审理组人员提供知识补充和能量提升。
乡镇案件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协作区审理组作为乡镇案件审理的首个关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会持续探寻更多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办法,致力于在提升乡镇案件办理质量方面拿出实际举措并取得实际效果。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作出此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