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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罗永浩与投资人郑刚1500万借款纠纷新进展

时间:2025-05-20 08:03作者:admin分类:大千世界浏览:79评论:0

红星资本局于5月19日传来最新消息,罗永浩与投资人郑刚之间的“1500万元借款”争议已出现新的发展态势。

5月19日,红星资本局从郑刚那里得到消息,他提起的针对锤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锤子科技”)的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作出一审判决。锤子科技被判决需归还1500万元借款,并需以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利息,此外还需承担大约12.7万元的诉讼费用。

不久之后,与罗永浩关系密切的人士向红星资本局作出回应,表示锤子科技已经向法院提起上诉,此外,罗永浩针对郑刚的名誉侵权等诉讼案件也正在审理之中。

科技锤子图片_锤子科技转型_

资料图 图据视觉中国

一审判决:

锤子科技需还款1500万元与利息

2023年9月,投资人郑刚公开发表文章对罗永浩进行指责,要求归还1500万元借款,此事随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此次的一审判决书透露了双方“1500万借款”的细节。2016年10月,郑刚所管理的苏州紫辉盛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苏州紫辉天马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即紫辉盛网和紫辉天马,与锤子科技公司达成协议,签署了《贷款协议》。该协议约定向锤子科技分别提供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无息贷款,这笔资金将用于锤子科技的日常运营。该贷款的到期日定于2018年7月。

2018年7月,双方决定续签合同,将贷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在此期间,贷款利息将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并在到期时一并偿还本金和利息。然而,贷款到期时,锤子科技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要求锤子科技在本裁决生效后的十日内,须归还紫辉盛网借款本金五百万元,以及紫辉天马借款本金一千万元,并就上述借款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息,自2018年7月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此外,锤子科技还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总额约为12.7万元。

若未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金钱支付,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逾期履行的债务利息进行加倍偿付。

锤子科技称已提起上诉

与郑刚还有名誉侵权案在进行中

郑刚透露,在2023年7月,其名下两家公司向锤子科技发出了《催告函》,明确要求对方在同年7月31日之前偿还本金及利息。若对方未按时履行,将依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收滞纳金。然而,锤子科技并未按时支付,郑刚旗下的这两家公司遂将其告上法庭。

锤子科技在法庭审理中提出,公司仅承认向紫辉盛网及紫辉天马分别借入500万元和1000万元本金,并认可在借款期间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但对于罚金及其他费用则不予认可。目前,锤子科技尚未拥有能够持续运营的业务和收入来源,资金偿还能力有限。一旦锤子科技恢复业务并实现收入,将依照债务偿还的优先顺序,主动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根据一审判决,法院未支持万分之五的罚息。

5月19日,红星资本局从与罗永浩关系密切的人士那里得到消息,锤子科技已经对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紧接着,郑刚也对红星资本局透露,尽管他了解到锤子科技的上诉情况,但他承诺将保持积极态度,全力应对。

去年八月,罗永浩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长篇文字,揭露郑刚对他进行了人身攻击、恶意诽谤以及散布不实言论。目前,公司法务部门已经完成了对相关证据和资料的搜集工作,并计划对郑刚提起正式的法律诉讼。至5月19日,罗永浩一方透露,针对郑刚的名誉侵权等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尚未进入开庭阶段。

红星新闻记者 强亚铣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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